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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网络直播到微信公众号 人在网上飘 打赏要慎重

发布时间:2017-11-15 点击数:1950

来源:江西日报-江南都市报


     “打开手机,几乎都开通了打赏功能。”这些粉丝送来的“礼物”,就是网络主播的“表演”获利。但是,有时候,粉丝用于“打赏”的钱并不合法——在两起未成年人打赏案例中,这种“先天不足”的“打赏”无效。

连刷17个“佛跳墙”,是16岁少年超超在“熊猫直播”网站一次性“打赏”的最高纪录,这个高中二年级学生陆续从母亲的银行卡上向女主播打赏了40万元,将打赏推向公众视线。

“打赏”,似乎就在我们身边。

微信公众号文章写得好,赏!直播平台上主播表演得好,赏!就连餐厅上菜店员服务得好,也赏!

如今,“打赏”对象越来越广泛。所谓“打赏”,指的是互联网用户对于网上发布、传播的原创文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等,直接进行金钱或是虚拟商品奖励,现在也延续到线下消费场景,消费者对优质服务额外付费,是一种新兴的、非强制的付费鼓励模式,让服务供需双方密切互动。

少年的巨额打赏

这个引发网络打赏“海啸”的主角,是一名来自江苏的16岁少年超超,正在读高中二年级。

超超从青铜、白银、黄金升到了铂金、钻石级,直到2017年9月22日,母亲张美发现他已从自己的银行卡上偷偷划走了约40万元。

超超的妈妈说,她和超超的爸爸都不知道“打赏”是什么,但40万就这样被儿子打赏出去了。

超超回忆,“第一次看这类直播,感觉很新颖。”他没想太多,“出于好奇”,打赏出了第一个“佛跳墙”。

和江苏16岁少年相比,江西修水9岁男孩两天时间打赏主播2万元,更是让人惊叹。

今年5月,修水县9岁小学生小悦通过同学进入了一个在某平台上玩“我的世界”的直播房间,起初为了赞赏主播玩得好,他通过母亲的支付宝打赏了一个礼物。而随后在主播不停“点名感谢”下,小悦开启“打赏”模式,短短两天之内,共打赏了这位主播21054元,坐上了这名主播打赏排行榜的头把交椅。

回忆起发现孩子打赏主播的事情,小悦的母亲樊女士依然心有余悸,所幸她在银行办理业务时发现账户余额不对,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,最终在警方的排查下发现,这笔钱都在某直播平台转掉了。

“我连直播平台是什么都搞不清楚,开始以为是手机中了病毒,后来听警察说是一个直播游戏的平台,当时我就想到了小悦。”和江苏少年超超的母亲一样,小悦的母亲也不知道直播打赏为何物。

“我从这个平台账户的交易记录上看到,小悦一共充值了21054元,而且基本上都是5月13日和5月14日两天充值的。”樊女士说,除了打赏的2万多元外,还有好几笔5000元的单子没有交易成功,因为小悦觉得数额太大不敢打赏。樊女士说,她与丈夫都在修水县城打工,家庭条件并不是很好。

打赏已成商业模式

10月19日,微信在苹果手机上重启打赏功能:上线赞赏码,可实时到账。

“一次5块钱左右,一个月也就是一杯咖啡钱,支持原创嘛。”南昌白领老戴看到拍案叫绝的原创文章就会打赏。

“打赏的数量和金额除了跟文章的阅读量有关,也跟题材有关。比如我前段时间写的一篇关于环境污染的文章,感兴趣的读者很多,所以平均金额也多一些。”南昌市民刘先生说到这些赏钱的用途,他开玩笑说:都回馈给“粉丝”了,时不时发红包,偶尔安排大家聚聚餐。

实际上,网络打赏并非新玩意。早在2000年左右,起点中文网便推出了打赏功能,读者通过直接打赏起点币,表达对作品及作者的赞赏,当时就诞生了知名写手获赏几十万元的财富神话。2014年8月,微博启动“打赏”功能公测,4个多月内有30万人次进行过打赏。医疗、财经、科技等行业的作者获赏次数最多。2015年3月,微信对赞赏功能进行内测,读者通过微信支付打给作者“小费”。

记者采访发现,相比直播打赏,微信朋友圈原创文章打赏,几乎是一片肯定的声音。“点赞是美意,打赏是鼓励。”有市民认为,很多公众号作者,为了给读者呈现优质原创文章,严寒酷暑爬格子,脑力劳作很辛苦,理应得到回馈。

“以微信公号为例,广告和打赏是两种帮原创者养家糊口的不同方式。”互联网观察者褚伟提出,广告变现会让读者阅读有压力,打赏模式在解决一部分作者生存问题的同时,让作品更有生命力。

缺乏约束的打赏

“打开手机,几乎都开通了打赏功能。”市民李科告诉记者,比如,文字阅读类,有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QQ兴趣部落、简书、豆瓣、犀牛故事;影音视听等娱乐类,有斗鱼、熊猫等直播平台,以及喜马拉雅等网络电台、A站/B站、全民K歌等;聊天社交类,有QQ空间、朋友圈、Same、支付宝生活圈;新闻资讯类,有网易新闻、搜狐自媒体、今日头条等。

而这几年来,虽然打赏无处不在,但相比之下,网络直播打赏算是最大头,不少成年人为了讨好主播,挥金如土。

据直播天下发布的2017上半年《中国直播行业发展分析报告》显示,截至2017年6月,中国新增41个直播平台,目前在线运营的直播平台达到270家。

另外,2017年,一家直播宣称开播主播量超500万,整体日活700多万,实现了上亿流水。虽然这家直播平台屡屡发生的少年打赏事件,但该直播平台回应称:直播平台充值界面已经提示,“未成年人请在监护人的陪同或许可下操作”,退款或补偿需证明未成年人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自主充值的。

据直播打赏平台业内人士透露,现阶段,国内大多数平台所采用的盈利模式基本差不多——利用虚拟道具变现的“打赏”模式。

业内人士透露,“目前分成时,平台拿大头,主播拿小头。有的是三七分,有的是五五分。”

值得关注的是,虽然依据互联网法规,直播平台应承担监管责任,但具体到“打赏”问题上,还缺乏有效的规范措施。社会争议点在于:一是缺乏“对象”限制,未成年人能否充当“金主”;二是缺乏“资金”限制,从区区数元到数万元,“随兴所至”的自由模式是否合理。

如何管理打赏行为

采访中记者看到,针对“打赏”乱象,包括人民日报等权威媒体均有话题关注。

“尽快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,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员,设定与其年龄、智力发展相当的金额门槛,超过部分不予承认。”专家呼吁,不论是直接赏现金,还是先通过购买虚拟商品或货币再间接送给被赏者,打赏都是以一种新的支付形式出现。由于线上、线下的分离,让打赏暗藏资金风险,也存在很大的监管空白。

正是因为处于监管空白,一些直播平台及主播,为追求非法经济利益,主动设置“索赏”“请赏”议程,除了靠色情、暴力等噱头吸引眼球,还有制造谎言博取同情心以求“赞赏”。

江苏16岁少年的妈妈也坦言,40万元被未成年儿子打赏给网络主播,这其中带有欺诈、诱惑,这些打赏行为对于一个16岁少年来说,应该是无效的。

“从法律的角度看,这种打赏行为,虽然金额巨大,但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。”江西律师分析认为,所谓网络直播,就是主播与网民互动,让对方成为自己的粉丝并给“打赏”。这些粉丝送来的“礼物”,就是网络主播的“表演”获利。在民法上,这种虚拟空间的“打赏”,可以视为一种基于“意思自治”的赠予行为。但是,有时候,粉丝用于“打赏”的钱并不合法——在两起未成年人打赏案例中,这种“先天不足”的“打赏”无效。所涉违法金额,应由有关部门通过法定程序予以追回。